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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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巡察机构职责


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巡察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教育部党组决策部署和学校党委工作要求;

(二)研究提出巡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任务安排,组织实施巡察全覆盖;

(三)听取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巡察组工作汇报;

(四)向学校党委报告巡察工作情况;

(五)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组织开展巡察反馈、通报和移交工作,督促推动有关责任主体落实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责任;

(六)推动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

(七)推进巡察干部队伍建设,对巡察组进行管理和监督;

(八)研究处理巡察工作其他重要事项。



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工作职责

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是学校党委工作部门,负责处理巡察工作的日常事务,承担统筹协调、指导督导、服务保障职责,向学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教育部党组决策部署和学校党委及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对有关决定事项进行督办;

(二)向学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和重要事项;

(三)统筹、协调、指导、保障巡察组开展工作;

(四)负责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统筹协调、跟踪督促、汇总报告;

(五)负责协调有关单位协助、支持巡察工作,推动建立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的具体机制;

(六)承担巡察工作理论研究、政策研究、制度建设、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七)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巡察干部的教育、培训、考核、管理和监督;

(八)负责巡察组党建工作;

(九)办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党委巡察组工作职责

学校党委按照“一次一授权”原则组建巡察组,具体承担巡察任务,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学校党委及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开展巡察;

(二)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察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三)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巡察意见,向纪检监察部门、组织部门和有关单位移交巡察发现的问题和问题线索,参与推动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

(四)对巡察组干部进行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

(五)办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