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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南交通大学委员会巡察工作规划(2018-2020年)

来源: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发布者:     日期:2018年07月06日 16:10   点击数:  

中共西南交通大学委员会巡察工作规划

(2018-2020年)

西交党〔2018〕46号

 

巡察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推进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18—2022年)》《教育部巡视工作规划(2018-2022年)》,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倒逼改革、促进发展,营造学校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立德树人良好育人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3年努力,高起点谋划,逐步建立完善的巡察工作体系,形成一套科学规范、务实管用、扎实有效的巡察工作制度;高标准定位,建立责任明确、督办有力、问责严肃的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体系,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巡察干部队伍;高质量落实,完成巡察工作规划任务,确保全覆盖,打通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最后一公里”,实现全面从严治党与学校“双一流”建设、综合试点改革等事业发展和立德树人根本目标同向发力、同频共振,确保基层党组织政治过硬、党员领导干部政治安全、实现学校政治生态清明,为建设轨道交通领域世界第一的西南交通大学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三)工作原则

巡察工作由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牵总,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等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依规依纪;坚持依靠群众,深入一线,发扬民主。

二、工作任务

(一)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

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任务,聚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从严治党,突出关键少数,查找政治偏差,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教育部党组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相关要求,督促基层党组织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1.按照教育部“六个围绕”要求,提高政治站位 深化政治巡察

围绕党的政治建设,重点检查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看是否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核心地位;是否紧密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教育部和学校党委决策部署;是否认真贯彻党章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是否坚持和完善党委会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等民主集中制制度,做到“四个服从”。着力发现“四个意识”缺失,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学校决策部署不力等问题。

围绕党的思想建设,重点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看是否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是否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是否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是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着力发现党的思想建设不到位,理想信念丧失、党性原则缺失、宗旨观念淡化、党员意识薄弱等问题。

围绕党的组织建设,重点检查领导班子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看领导班子是否要按照学校要求并联系部门工作实际认真召开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是否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企业和社会团体兼职制度以及干部请销假和因私出国(境)制度;是否认真落实基层党建责任制,推进二级党组织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是否深入教师、学生党支部,及时指导工作,全面实施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是否夯实党员队伍日常管理,做好党费收缴、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失联党员规范管理和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稳妥有序处置不合格党员;着力发现违反组织纪律,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领导班子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

围绕党的作风建设,重点检查防止“四风”反弹回潮情况。看是否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是否纠正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新动向新表现,坚决防止回潮复燃;是否查找以会议贯彻会议、出台制度决策“依葫芦画瓢”等形式主义问题;是否存在办事拖沓敷衍、懒政庸政怠政等官僚主义问题;是否存在兼职取酬、侵害教职工利益问题。

围绕党的纪律建设,重点检查党规党纪执行情况。看是否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否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是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着力发现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问题。

围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重点检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看是否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推荐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着力发现和推动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领导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着力发现和推动查处学术权力、行政权力与经济利益相互交织产生的腐败问题;着力发现和推动查处基建(修缮)工程、科研经费、招生考试、教材建设、物资采购、校办企业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可能存在的监督缺失、利益输送,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问题。

加强对巡察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查政治态度看主要负责人的政治高度,查责任主体看各级责任落实,查问题整改看全不全、实不实、好不好,查成果转化看长效机制、风气转变。着力发现敷衍整改、虚假整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等问题。

2.针对学校特点和基层单位实际,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抓好“六个紧盯”:紧盯党委会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紧盯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责任体系建设及课堂、讲座、论坛、报告会、研讨会等纪律规定的落实情况;紧盯基层党组织抓党建及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紧盯教师选聘、职称职员评聘、评奖评优等规则和程序的执行情况;紧盯科研经费、专项经费、绩效考核发放等管理和使用情况;紧盯设备采购使用、公房配置管理等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

(二)坚决完成巡察全覆盖任务

按照中央“党组织建到哪里,巡视巡察就跟进到哪里”的要求,统筹安排常规巡察和靶向式巡察,适时开展巡察“回头看”。

1.常规巡察。对学校所有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分批次进行常规巡察,对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下辖党支部开展延伸巡察。对所有机关党委所属党支部综合运用多种巡察方式,实现巡察监督无盲区。结合巡察工作,对被巡察党组织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2.靶向式巡察。针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灵活开展靶向式巡察,发挥“巡警”作用。

3.巡察“回头看”。根据工作需要,对部分单位开展巡察“回头看”,既检查巡察整改情况,又发现新问题,巩固全覆盖成果,形成持续震慑。

4.设立巡察组,原则上每学期安排两轮巡察。每个巡察组每轮实行“一拖二”方式,同时对一个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或直属党支部和一个机关党委所属党支部开展巡察。巡察时长一般为2-3周,时长安排服从巡察实效。

(三)建立健全巡察工作制度

1.建立完善巡察工作制度体系。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相关党内法规文件,结合学校实际,研究制订《西南交通大学巡察工作办法(试行)》《西南交通大学巡察干部管理办法(试行)》《西南交通大学巡察工作规程》等巡察工作制度。

2.加强巡察工作经验总结和理论研讨。按教育部关于巡视巡察工作要求,遵循党建工作规律和教育工作规律,总结推广巡察实践中的新经验。充分发挥高校人才优势和科研优势,积极开展理论研讨,推动巡察工作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

(四)强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

巡察监督成效关键在整改,把推动问题解决作为巡察工作的落脚点,写好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

1.落实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被巡察党组织担负整改落实主体责任,党委(党总支)书记、直属党支部书记和机关党委所属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落实到位,要举一反三、形成长效机制。同时,要关注校内职能部门的管理漏洞和制度缺失,推进标本兼治,已整改促改革、促发展。

2.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巡察汇报机制,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向学校党委汇报巡察情况。健全巡察反馈机制,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向基层党组织进行结果反馈。健全巡察移交机制,按照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将问题和线索分类移交纪检监察部门、组织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健全巡察整改公开机制,接受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监督。健全巡察成果共享运用机制,把巡察结果作为单位年度考核,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及开展工作、制定政策的重要依据。

3.严格督查督办。巡察整改事项纳入学校督查督办管理,完善移交问题线索、转办事项台账管理,加强跟踪督办,加强“件件有着落”情况统计分析,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及时办理移交事项。加大巡察回访检查工作力度,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抓实整改。

(五)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巡察干部队伍

1.加强队伍能力建设。落实好干部标准,优化干部队伍结构,选优配强巡察组组长,建立巡察工作人才库,将思想政治过硬、业务能力突出的领导干部及熟悉纪检监察、党建、财会、审计、信访等相关业务的校院两级优秀人才纳入巡察工作人才库,建立完善巡察骨干定期培训和全员岗前培训制度,提高巡察干部的履职能力。

2.发挥巡察熔炉作用。把巡察工作作为发现、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选拔后备干部、优秀青年干部到巡察组挂职锻炼,实现干部队伍建设和巡察工作双丰收。

3.严格干部监督管理。严守巡察工作纪律,严格按程序办事,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汇报,参照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建立完善巡察干部动态调整机制和巡察干部考核评价机制,严肃查处以巡谋私、超越权限、跑风漏气等行为,坚决防止“灯下黑”。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学校党委履行巡察工作的主体责任,强化对巡察工作的统筹和领导。研究制定学校巡察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定期听取巡察工作汇报,研究巡察成果运用,处理巡察工作重要问题事项。

(二)完善配套机制。巡察工作所需经费按照有关规定纳入学校财政预算管理,专款专用,由学校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落实。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组织部门、审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承担支持配合巡察工作的职责,为巡察工作提供必需的信息、人员和条件支持。

(三)强化统筹协调。学校巡察工作机构加强统筹协调,研究提出巡察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和阶段性任务安排,确保巡察工作有序开展。学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作用,整合监督资源,发挥监督合力。被巡察党组织自觉接受巡察监督,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

(四)严肃问责追责。加大对巡察工作有关责任主体的责任追究和问责力度,对巡察工作重视不够、消极应付、弄虚作假,领导不力、履职不力、配合不力、整改不力的,依纪依规严肃问责。

(五)加大宣传公开。学校党委定期向校内单位通报巡察情况,巡察进驻、反馈、整改等情况,以适当方式公开,提高干部群众知晓度和满意度,营造积极参与和支持巡察工作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