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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视巡察工作动态 (2024年第1期,总第31期)

来源:   发布者:     日期:2024年02月29日 09:28   点击数:  

【国内动态】

1.习近平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 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 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1月8日上午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经过新时代十年坚持不懈的强力反腐,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我们对反腐败斗争的新情况新动向要有清醒认识,对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要有清醒认识,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精准发力、持续发力,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

习近平指出,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在全党深入开展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着力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着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坚决清除党员、干部队伍中的害群之马,从严从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管理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推动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有力引领保障新征程开局起步。

习近平强调,我们党作为世界上最大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如何成功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确保党永远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这是摆在全党同志面前的一个战略性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伟大实践中,我们不断进行实践探索和理论思考,在毛泽东同志当年给出“让人民来监督政府”的第一个答案基础上,给出了第二个答案,那就是不断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在新时代十年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和理论探索中,我们不断深化对党的自我革命的认识,积累了丰富实践经验,形成了一系列重要理论成果,系统回答了我们党为什么要自我革命、为什么能自我革命、怎样推进自我革命等重大问题。

习近平指出,在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实践中需要把握好九个问题,即:以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为根本保证,以引领伟大社会革命为根本目的,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以跳出历史周期率为战略目标,以解决大党独有难题为主攻方向,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为有效途径,以锻造坚强组织、建设过硬队伍为重要着力点,以正风肃纪反腐为重要抓手,以自我监督和人民监督相结合为强大动力。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守正创新,不断进行实践探索和理论创新,不断深化对党的自我革命的规律性认识,把党的自我革命的思路举措搞得更加严密,把每条战线、每个环节的自我革命抓具体、抓深入。

习近平强调,新征程反腐败斗争,必须在铲除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上持续发力、纵深推进。总的要求是,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标本兼治、系统施治,不断拓展反腐败斗争深度广度,对症下药、精准施治、多措并举,让反复发作的老问题逐渐减少,让新出现的问题难以蔓延,推动防范和治理腐败问题常态化、长效化。

习近平指出,要加强党对反腐败斗争的集中统一领导。各级党委要切实强化对反腐败斗争全过程领导,坚决支持查办腐败案件,动真碰硬抓好问题整改。纪委监委作为专责机关,要更加主动担起责任,有力有效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整合反腐败全链条力量。各职能部门要坚持高效协同,自觉把党中央反腐败的决策部署转化为具体行动。

习近平强调,要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反腐败绝对不能回头、不能松懈、不能慈悲,必须永远吹冲锋号。要持续盯住“七个有之”问题,把严惩政商勾连的腐败作为攻坚战重中之重,坚决打击以权力为依托的资本逐利行为,坚决防止各种利益集团、权势团体向政治领域渗透。深化整治金融、国企、能源、医药和基建工程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腐败,清理风险隐患。惩治“蝇贪蚁腐”,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习近平指出,要深化改革阻断腐败滋生蔓延。腐败的本质是权力滥用。要抓住定政策、作决策、审批监管等关键权力,聚焦重点领域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新兴领域治理机制建设,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进一步堵塞制度漏洞,规范自由裁量权,减少设租寻租机会。要建立腐败预警惩治联动机制,加强廉洁风险隐患动态监测,强化对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快速处置。

习近平强调,要进一步健全反腐败法规制度。围绕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等完善基础性法规制度,健全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配套制度。持续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与时俱进修改监察法,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在全党开展一次集中性纪律教育。加强重点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确保一体遵循、一体执行。

习近平指出,要加大对行贿行为惩治力度。严肃查处那些老是拉干部下水、危害一方的行贿人,通报典型案例,以正视听、以儆效尤。加大对行贿所获不正当利益的追缴和纠正力度。

习近平强调,要持之以恒净化政治生态。坚持激浊和扬清并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破“潜规则”,立“明规矩”,坚决防止搞“小圈子”、“拜码头”、“搭天线”,有力打击各种政治骗子,严格防止把商品交换原则带到党内。坚持不懈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推动形成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促进政治生态山清水秀。

习近平指出,要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传承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激发共产党员崇高理想追求,把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看成是极大的耻辱。要注重家庭家教家风,督促领导干部从严管好亲属子女。积极宣传廉洁理念、廉洁典型,营造崇廉拒腐的良好风尚。

习近平强调,纪检监察机关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力量,肩负特殊政治责任和光荣使命任务,必须始终做到绝对忠诚、绝对可靠、绝对纯洁。要巩固拓展教育整顿成果,进一步筑牢政治忠诚,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同党中央同心同德,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转化成听党指挥、为党尽责的实际行动。要坚持原则、勇于亮剑,敢斗善斗、担当尽责,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常态化清除害群之马,坚决防治“灯下黑”,努力做自我革命的表率、遵规守纪的标杆,打造一支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纪检监察铁军。(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2024年1月10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24年1月8日至10日在北京举行。出席这次全会的有中央纪委委员132人,列席238人。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全会并发表重要讲话。李强、赵乐际、王沪宁、蔡奇、丁薛祥、李希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会议。

全会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回顾2023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4年任务,审议通过了李希同志代表中央纪委常委会所作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纵深推进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工作报告。

全会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一致认为,讲话从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高度,深刻阐述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科学回答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三个重大问题,明确提出推进自我革命“九个以”的实践要求,对持续发力、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作出战略部署,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寄予殷切期望、提出明确要求,高瞻远瞩、视野宏阔、思想深邃、内涵丰富,充分彰显了我们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高度自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凝结了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丰富实践经验和重要理论成果,凝聚了全党高度共识,为新时代新征程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根本遵循,为做好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和科学行动指南。一致表示,将深入学习领悟、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上来,在新征程上忠实履职尽责,为开创党的自我革命新局面作出不懈努力。

全会指出,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人民,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引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号巨轮破浪前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新班子、新气象、新局面、新作为”的期望要求,以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以推动全党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为使命责任,以推动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为目标方向,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全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为重点,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始终以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强化政治监督、正风肃纪反腐,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保障。中央纪委常委会把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履职的第一课,聚焦重点难题深入调查研究,着眼五年谋篇布局,牢牢把握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正确方向。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用心用情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扛起“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严管严治锻造纪检监察铁军。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强化政治监督,保障新征程开好局、起好步。持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严肃查处金融、国企、高校、体育、烟草、医药、粮食购销、统计等领域腐败问题,坚决清除系统性腐败风险隐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全面巩固来之不易的压倒性胜利。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树并举促进作风建设常态长效。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促进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相统一。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高质量完成对中管企业党组织巡视全覆盖。深入贯彻制度治党、依规治党要求,持续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协助党中央修订纪律处分条例,推动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实事求是分析了纪检监察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要求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全会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带领全党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力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创造性提出一系列具有原创性、标志性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指引百年大党开辟了自我革命的新境界。这是我们党坚持“两个结合”推进理论创新取得的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新篇章,标志着我们党对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规律、共产党执政规律的认识达到新高度。这一重要思想深刻回答了我们党“为什么要自我革命”的重大问题,指明了确保全党永葆初心、担当使命的根本任务;深刻回答了我们党“为什么能自我革命”的重大问题,坚定了全党用好“第二个答案”、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信心决心;深刻回答了我们党“怎样推进自我革命”的重大问题,展现了党永葆生机活力、走好新的赶考之路的光明前景。纪检监察机关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力量,要怀着深厚感情、怀着坚定信仰、怀着强烈使命深学细悟,准确把握这一重要思想的精髓要义、实践要求,自觉贯彻到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执着把党的自我革命进行到底。

全会提出,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纪检监察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成果,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推动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纵深推进正风肃纪反腐,纵深推进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保障。

第一,突出凝心铸魂深化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主题主线,健全并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集体学习制度,在深化、内化、转化上持续用力,自觉从党的创新理论中找理念、找思路、找方法、找举措,不断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正风肃纪反腐的实际成效。

第二,突出“两个维护”深化政治监督。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突出位置,聚焦政治忠诚、政治安全、政治责任、政治立场、党内政治生活,坚决纠正政治偏差,及时消除政治隐患。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大政方针加强政治监督,常态化开展落实情况“回头看”,督促全党统一思想、统一意志、步调一致向前进。

第三,突出铲除土壤条件深化反腐败斗争。持续发力、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强化高压态势,继续紧盯重点问题、重点领域、重点对象、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把严惩政商勾连的腐败作为攻坚战重中之重,深化整治金融、国企、能源、烟草、医药、基建工程和招投标等领域腐败问题,坚决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集中整治跨境腐败问题。强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推动重点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强化正反两方面教育,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推动形成廉荣贪耻的社会氛围。强化受贿行贿一起查,完善对重点行贿人的联合惩戒机制。强化完善反腐败工具箱,继续加大审计等移送问题线索查处力度,持续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

第四,突出常态长效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违规吃喝开展专项整治,严查“吃公函”、“吃食堂”、“吃老板”、“吃下级”等问题。健全风腐同查同治工作机制,既“由风查腐”又“由腐纠风”。重拳纠治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从领导机关抓起、领导干部改起,坚决纠治影响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影响高质量发展、加重基层负担、权力观扭曲政绩观错位等问题。

第五,突出严的基调深化党的纪律建设。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加强纪律教育,认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着力解决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以规范运用“四种形态”为导向严格纪律执行,推动准确定性量纪执法。以压紧压实政治责任为抓手凝聚管党治党合力,健全各负其责、统一协调的责任格局。完善问责制度。

第六,突出政治定位深化巡视巡察。扎实推进巡视全覆盖,深入探索提级巡视、联动巡视,加强对省区市巡视工作的指导督导,建立对中央单位内部巡视分板块、分行业指导的工作机制,全面推动市县巡察向基层延伸。学习贯彻巡视工作条例,修订被巡视党组织配合中央巡视工作规定等,建立覆盖巡视整改全周期的责任体系和制度流程。

第七,突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和制度建设。完善纪委监委机关内设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力量配备。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制定加强中管高校纪检监察机构与地方纪委监委联合开展审查调查的意见,指导各省区市纪委监委开展向省属高校和国有企业派驻纪检监察组试点,在垂管系统省级以下单位开展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管辖和监察措施使用改革试点。持续完善“组组”协同监督、“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协助党中央修订《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等。完善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完善基层监督体系,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推动数字技术深度融入纪检监察各项业务,建设一体化工作平台。

第八,突出发扬彻底自我革命精神深化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中央纪委常委会带头加强自身建设,带动全系统做自我革命的表率、遵规守纪的标杆。在思想上勇于自我革命,常态化开展政治教育、党性教育,始终做到绝对忠诚、绝对可靠、绝对纯洁。在作风上勇于自我革命,牢记“三个务必”、践行“三严三实”,保持战略定力、坚定斗争意志,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在廉洁上勇于自我革命,常态化检视干部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刀刃向内清除害群之马,坚决防治“灯下黑”。在严管上勇于自我革命,做细做实对干部的经常性监督,完善监察官职业保障配套制度,激励干部安心履职、担当作为。

全会号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勠力同心、忠诚履职,以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推进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保障!(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3.教育部党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听取2023年部党组第二轮巡视情况汇报

近期,教育部党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听取2023年部党组第二轮常规巡视、专项巡视和巡视整改督查情况汇报。部党组书记、部长,领导小组组长怀进鹏主持会议并讲话。部党组成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教育部纪检监察组组长,领导小组副组长王承文,部党组成员、副部长,领导小组副组长王光彦出席并点评。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翁铁慧、陈杰听取分管直属单位巡视情况汇报并点评。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持续巩固深化政治巡视,坚持将监督、整改、治理一体推进,纠偏差、防风险、促发展同向同行,充分发挥巡视利剑利器作用,为教育强国建设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会议指出,部党组第二轮巡视全面总结运用第一轮巡视经验成果,坚持政治巡视定位,组织方式更加多样,从严整改更加深入,各方协作更加紧密,队伍建设更加有力。在对4所直属高校党委的常规巡视中,发现了高校在领导能力、办学能力、发展能力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对4家直属单位党组织的专项巡视中,发现了事业单位在围绕党组中心工作,落实重大项目、专项行动计划、强化内部治理、从严管党治党等方面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和薄弱环节。巡视整改督查对5所直属高校在抓整改的政治意识、工作力度、责任担当、整改效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偏差进行了再检查、再督促,进一步增强了巡视的震慑力、穿透力和实效性。

会议要求,要强化工作统筹、坚持从严标准,对问题进行分类梳理,向被巡视单位原汁原味进行反馈。要围绕本轮巡视开展的总体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等向部党组汇报。要督促被巡视单位抓紧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紧盯重点问题抓好集中整改。要加强巡视整改日常监督,推动被巡视单位压实整改责任、健全整改机制、增强整改实效。要用好用足巡视成果,推动举一反三,坚持以点带面、以点抓线,不断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切实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新成效。(来源:微言教育微信公众号)

4.十二届省委第三轮巡视发现问题概览

近期,10个省委巡视组分别向十二届省委第三轮巡视的成都平原经济区7个市、27个县(市、区)反馈了巡视意见。

在向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单独反馈和领导班子大会反馈时,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传达了党中央和省委有关巡视工作精神,对巡视整改提出了具体要求,省委巡视组组长通报了巡视发现的突出问题。被巡视地区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还有差距。有的地方结合当地发展定位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要求还不到位,对“国之大者”抓得不紧,措施不够有力、效果不及预期。有的地方打造新时代更高水平的“天府粮仓”还有短板,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比较突出。有的地方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还有差距,不同程度存在“化工围江”、偷排污水、生态修复缓慢等问题。有的地方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还有欠缺,存在乡村振兴资金投入不足、村集体经济无产业支撑、富农增收办法不多、农村人居环境较差等问题。有的地方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还不彻底,一些统计数据严重失真。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亲临四川视察指导,对四川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特别是2023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时隔一年再次来川视察并出席成都大运会有关活动,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的高度重视。巡视发现的这些问题反映出一些地方履职尽责还不到位,个别领导干部政治意识不够强、政治站位不够高,学习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存在温差落差。

巡视反馈强调,要结合主题教育,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上下功夫,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满怀感恩之心、永葆奋进之志,逐项抓细抓实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心关注的大事要事,推动党中央大政方针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在四川落地见效、开花结果。

二是推进高质量发展还缺实效。有的地方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和成都平原经济区一体发展还不到位,“入圈”主动意识不强、“入围”项目落地较差、“入链”产业协同不够,还没有把战略势能充分转化为发展动能。有的地方聚焦工业兴省制造强省着力不够,工业投资下降、产值不高、对经济增长贡献率偏低。有的地方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行动缓慢,培育壮大战略新兴产业力度欠缺,提升特色优势产业竞争力办法不多,增添发展新动能比较乏力。有的地方优化营商环境还有差距,存在看人说话、给钱办事、审批环节过多、拖欠企业账款等不良现象。

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省委鲜明提出“全力以赴拼经济、搞建设,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省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针对四川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和瓶颈制约作出系列重要部署,明确了我省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主攻方向和重点任务。

巡视反馈强调,要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区域发展战略,主动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和成都平原经济区一体化高质量发展,认真落实党政“一把手”抓产业发展工作机制,明晰产业定位,强化重点产业和优势项目资源要素保障,积极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推进工业兴省制造强省多做贡献。

三是统筹发展和安全隐患还较突出。有的地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频发。有的地方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不力,隐性债务锁定后,普遍将国有企业作为举债主渠道,利用平台公司转嫁债务。有的地方管控意识形态风险不严,防范社会稳定风险不足,对涉毒防艾、集资诈骗、邪教活动等源头管控、打击处理不到位,影响群众安全感。有的地方招引项目存在国有资金流失风险。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发展和安全并重,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又专门对安全生产提出了重要要求。

巡视反馈指出,没有高水平安全,就没有高质量发展。要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增强忧患意识,落实风险防控责任、完善防控机制、提高防控能力,持续做好安全生产、社会维稳、意识形态等各方面安全工作,全力以赴防范化解政府债务、招商引资、金融、房地产等各领域风险隐患,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四是保障和改善民生还有欠账。有的地方征地拆迁安置严重滞后,有的还“拖”出了巨额过渡安置费。有的地方化解“问题楼盘”力度不够,有的“保交楼”进度缓慢,资金缺口较大。有的地方推进教育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不够均衡,“上学难”“看病难”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群众满意度不高。有的地方民生领域投入保障不足,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不及时,群众获得感不强。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民生问题无小事。这些年,各地各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用心用情办好民生实事,群众生活质量不断改善,民生福祉不断增强。但工作中也还存在不足,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久拖不决,一些本应办好的事情还未落实到位。

巡视反馈要求,必须认真践行为民宗旨,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至上理念贯彻到想问题、作决策、抓落实的方方面面,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加大民生领域财政投入力度,提升民生兜底保障水平,集中力量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省人民。

五是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还不到位。有的地方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普遍存在落差,一体推进“三不腐”还有弱项;一些市县党委书记对巡察缺乏重视。有的地方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责任还有差距,日常监督能力弱,发现问题线索能力差,落实办案引领要求还不到位。有的地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出现反弹,存在违规报销差旅费、滥发津补贴、摊派费用、搞“一刀切”等问题。有的地方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干部选任政策执行还不到位,职务职级激励作用发挥还不充分,干事创业激情提振还有不足,一些干部存在“躺平”思想,有的年轻领导干部“坐等提拔”。

近年来,省委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切实担负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持续加强换届后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反腐,全省政治生态持续向好。但也要清醒看到,政治生态局部脆弱、底部薄弱的问题还比较明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巡视发现问题也印证了这一点。

巡视反馈强调,要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深刻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把严的标准、严的措施贯穿于管党治党全过程和各方面,切实抓好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持续纠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始终保持惩贪治腐高压态势,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巡视反馈明确要求,被巡视党组织要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担负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整改任务落实。要把巡视发现问题与主题教育检视问题、与上次巡视整改不到位问题结合起来系统推进、一体整改,以整改实际成效体现忠诚担当。相关市委要在做好自身整改工作的同时,认真履行督促指导责任,统筹解决所辖县(市、区)难以整改的问题,视情组织开展系统整改。(来源:四川省委巡视办)

【校内动态】

5.学校第十五届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5次会议

2024年1月19日,学校第十五届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5次会议。审议《关于第十五届党委第一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综合报告》。听取第十五届党委第二轮巡察情况报告。审定第十五届党委第二轮巡察工作表现“优秀”等次巡察干部名单和《中共西南交通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实施办法》。校党委书记、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余敏明主持会议。(来源:党委巡察办)

【学习进行时】

不断提高巡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把利剑磨得更光更亮

——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就修订颁布《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答记者问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公开发布之际,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就《条例》修订和贯彻落实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条例》修订的背景和意义。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巡视工作,把巡视作为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习近平总书记50次听取巡视汇报、发表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为巡视工作深化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党的二十大对发挥政治巡视利剑作用、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作出新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巡视利剑磨得更光更亮,勇于亮剑,始终做到利剑高悬、震慑常在。这次修订《条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以党章为根本依据,总结新时代巡视工作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进一步健全巡视工作体制机制、责任体系,对于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巡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推进巡视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问:请介绍一下《条例》对政治巡视定位和巡视工作方针作了哪些规定?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明确政治巡视定位、确立巡视工作方针,深刻阐明了巡视工作的定位内涵、职责使命,为巡视工作深化发展定准了坐标、指明了方向。这次修订《条例》,在总则部分开宗明义指出“巡视工作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根本任务是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明确“巡视工作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方针”。各级巡视机构要坚持政治巡视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始终保持巡视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更好发挥政治保障作用。

问:《条例》对巡视工作原则有什么规定?

答:这次修订《条例》,明确了巡视工作应当遵循的5项原则:一是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二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三是坚持人民立场、贯彻群众路线,四是坚持问题导向、发扬斗争精神,五是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与原《条例》相比,新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问题导向、发扬斗争精神”两项原则,这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内在要求,也是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发挥巡视利剑作用的现实需要。

问:《条例》对巡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作了哪些规定?

答:这次修订《条例》,在第二章“组织领导和机构职责”中单列一条,明确规定“巡视工作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实行党组织分级负责、巡视机构组织实施、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协助、有关职能部门支持、被巡视党组织配合、人民群众参与的体制机制”。这一规定,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党中央对巡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健全各负其责、统一协调、齐抓共管的责任格局,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转化为监督效能,为巡视工作深化发展提供支撑和保障。

问:《条例》对巡视工作主体责任有哪些规定?

答:开展巡视工作的主体是党委(党组),只有党委(党组)重视,特别是主要负责人重视,巡视工作才会有权威、有效果。这次修订《条例》,单列一条对巡视工作主体责任作出规定,明确了8项主要职责,突出强调开展巡视工作的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把巡视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履行全面监督职责的重要抓手,研究部署巡视工作重大事项,统筹谋划推进巡视全覆盖,定期听取巡视工作汇报,统筹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生动局面。

问:《条例》对巡视监督内容是如何规定的?

答:这次修订《条例》,全面总结政治巡视深化发展实践,对巡视监督内容作出完善,进一步明确巡视工作应当紧盯权力和责任加强政治监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重点检查4个方面情况:一是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情况,执行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职能责任的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情况;二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情况,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廉洁自律的情况;三是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的情况;四是落实巡视监督以及审计、财会、统计等其他监督发现问题整改的情况。各级巡视机构在贯彻执行《条例》过程中,既要坚持全面巡视,又要突出重点,针对不同地区、不同领域、不同层级的特点进一步细化监督内容,善于抓住主要矛盾,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

问:党中央高度重视对“一把手”的监督。请介绍一下《条例》就巡视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作了哪些规定?

答:党的二十大明确要求,增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实效。巡视作为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的政治监督,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是应有之义、应尽之责。这次修订《条例》,专列一条规定“巡视工作应当加强对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监督,重点检查其对党忠诚、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依规依法履职用权、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等情况,对反映的重要问题进行深入了解,形成专题材料”。各级巡视机构要认真落实《条例》规定,把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作为深化政治巡视的重要内容,体现到巡视工作全过程各环节,督促“一把手”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

问:请问《条例》对巡视工作的组织方式有哪些规定?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工作的组织方式不断深化创新,特别是二十届中央首轮巡视统筹安排常规巡视、机动巡视和“回头看”,三种方式同时运用、同向发力,增强了巡视震慑力、穿透力。这次修订《条例》,及时把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做法固化上升为法规制度,规定“开展巡视工作的党组织根据工作需要,采取常规巡视、专项巡视、机动巡视、‘回头看’等方式组织开展巡视监督,必要时可以提级巡视”。实践中,要把《条例》规定的组织方式贯通起来、穿插使用,打好“组合拳”,使巡视的形式更加灵活、成效更加明显。

问:党中央明确要求充分发挥巡视综合监督作用,加强巡视与其他监督的贯通协调,形成监督合力。请问《条例》对此有什么规定?

答:党的二十大明确部署,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巡视作为党委(党组)履行全面监督职责的重要抓手,具有贯通协调的实践基础和组织优势。这次修订《条例》,从3个方面作出相应规定,促进发挥巡视综合监督作用。一是明确开展巡视工作的党组织、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结合各自职责定位,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推动巡视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二是明确规定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应当协助同级党组织开展巡视工作,宣传、统战、政法、保密、审计、财政、统计、信访等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巡视工作,协同做好人员选派、情况通报、政策咨询、问题研判、措施配合、整改监督、成果运用等工作。三是在关于巡视准备、了解、报告、反馈、移交、整改等环节的规定中,把巡视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的要求具体化,推动增强监督整体合力。

问:《条例》对巡视工作程序、方式和权限作了哪些规范和完善?

答:这次修订《条例》,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将原《条例》第四章“工作方式和权限”、第五章“工作程序”整合为“工作程序、方式和权限”,主要修改了4个方面:一是进一步强化对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的了解,明确“巡视组对反映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重要问题和问题线索,应当进行深入了解”。二是进一步强化巡视期间立行立改、边巡边查,强调及时督促被巡视党组织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纪检监察机关处置反映集中的党员、干部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三是进一步强化精准报告问题,将巡视报告问题底稿制度、巡视组与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沟通制度等写入《条例》。四是进一步规范巡视移交、通报的内容和方式,明确规定“对巡视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和体制机制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可以采取制发巡视建议书或者其他适当方式,向有关职能部门提出加强监管、健全制度、深化改革等意见建议”。

问:请问《条例》对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作了哪些规定?

答:党的二十大明确部署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这次修订《条例》,单列一章对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作出规定,主要有5个方面要求:一是明确开展巡视工作的党组织应当加强对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组织领导。二是明确被巡视党组织的整改主体责任。突出强调把整改作为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主要负责人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一岗双责”。为解决“新官不理旧账”问题,规定“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有调整的,应当做好巡视整改交接工作,持续落实整改责任”。三是明确被巡视党组织集中整改的主要任务。关于巡视集中整改期限,结合工作实际和调研中的意见建议,将原《条例》规定的2个月调整为6个月。对巡察集中整改期限,《条例》没有作出硬性规定,由开展巡察工作的党组织结合实际确定,防止“一刀切”、上下一般粗。四是明确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的整改监督责任,以及有关职能部门的成果运用责任。五是明确巡视机构的统筹督促责任。这些要求,为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

问:请介绍一下《条例》对巡视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哪些新要求?

答:这次修订《条例》,新增一章对队伍建设作出规定,突出高标准、严要求,夯实巡视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组织保障。一是明确开展巡视工作的党组织应当加强巡视干部队伍建设整体谋划,选优配强巡视组组长、副组长,重视在巡视岗位发现、培养、锻炼干部,有计划地安排优秀年轻干部、新提拔干部到巡视岗位锻炼。二是进一步明确巡视干部应当具备的条件,强调抽调人员参加巡视工作应当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按程序征求党风廉政意见,对不适合从事巡视工作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调整。三是明确作风纪律建设要求,强调巡视干部应当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巡视工作纪律。四是对巡视机构和巡视干部自觉接受监督、建立健全内控机制等作出规定,促进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巡视。

问:《条例》对中央单位巡视工作有哪些规定?

答:党章规定,中央有关部委和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根据工作需要,开展巡视工作。随着实践发展,很多中管金融企业、中管企业、中管高校党委(党组)也开展了巡视工作。这次修订《条例》,明确规定“中央有关部委、中央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和中管金融企业、中管企业、中管高校等党委(党组)根据工作需要,开展巡视工作,设立巡视机构,原则上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对下一级单位党组织进行巡视监督”。同时,考虑到开展巡视工作的中央单位数量多、涉及领域广,而且管理体制不一、差异性大,《条例》对中央单位巡视工作机构设置等事项仅作出原则规定,为实践探索创新留出空间。

问:请介绍一下《条例》对巡察工作作了哪些规定?

答:巡察工作是巡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次修订《条例》,新增一章对巡察工作作出规定。一是明确开展巡察工作的主体。根据党章有关规定,明确“党的市(地、州、盟)和县(市、区、旗)委员会建立巡察制度,设立巡察机构,在一届任期内,对所管理的党组织实现巡察全覆盖”。同时,考虑到实践中部分中央单位下属机构和省区市直属单位也探索开展了内部巡察,为规范这项工作,《条例》明确要求“其他党组织需要开展巡察工作的,应当通过上级党委(党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党委(党组)批准”,既为实践探索留出空间,又防止巡察工作泛化。二是明确市县党委巡察对象。《条例》除了把市县党委直接管理的党组织作为巡察对象,还首次把村(社区)党组织纳入县(市、区、旗)党委巡察范围,这对于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完善基层治理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和实践意义。三是明确巡察监督内容。规定“巡察工作应当坚守政治监督定位,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等加强监督检查”。此外,对巡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机构职责、工作程序和方式权限、整改和成果运用、队伍建设、责任追究等,明确参照《条例》关于巡视工作的规定,结合实际确定。

问:最后,请您谈谈对于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有什么具体部署?

答: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党中央印发《条例》时明确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好宣传解读和督促检查,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具体来说,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加强学习培训。把《条例》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培训的重点内容,举办巡视巡察干部学习贯彻《条例》专题研讨班,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巡视巡察干部深刻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主旨要义、实践要求。二是加强贯彻执行。开展巡视工作的党组织和有关机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条例》要求,履行好组织领导和协助、支持巡视工作的责任。巡视机构要强化法治思维、程序意识,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开展工作,坚决防止不作为、乱作为。被巡视党组织要自觉接受巡视监督,认真抓好整改落实。三是加强督促检查。严肃查处有规不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强化制度的刚性、严肃性。(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